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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20年60万贷款月少还80元
来自: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1/25 8:53:06
11月24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通知》中表示,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下调至3.7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5%下调至4.25%,下调0.25个百分点。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20年60万贷款月少还80元

南京市规定,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配偶方为军官的,配偶方则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其贷款额度。

假设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60万元,20年还清。按原公积金贷款利率4.5%计算,每月需等额还款3795.90元,20年共还利息311015.10元;按调整后公积金贷款利率4.25%计算,每月需等额还款3715.41元,20年共还利息291697.64元。如此可鉴,执行新贷款利率,每月将少还80.49元。

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60%降到30% 第三套房禁贷

11月初,南京已经对公积金政策作出调整,将二套房首付门槛从60%降低至30%。不过条件是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2平方米,即三口之家打算换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现有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6平方米。

此外,还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透露,南京市目前执行的贷款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参照这一规定,在南京购买三套房及以上的家庭,只要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申请使用,而最新发布的规定将这一“漏洞”堵死了。从这一方面来说,政策较之前是收紧了。

政府救市动作频频 年内迎来最佳买房时机?

近半年来,地方政府及中央层出不穷的刺激政策,短期内迎来了楼市的火爆成交。在9月限购、限贷双双松绑后,南京楼市在10月曾上演疯狂成交场面,当月新房认购量超过了1.3万套,创下近5年来新高。

有研究发现,包括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和厦门、南京,这六个城市房价反弹的可能性最大。

而在连跌5个月之后,南京房价跌回到了1年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0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数据,尽管10月成交创新高,但南京房价却还在跌,且自去年以来首现同比下跌。

南京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降息直接刺激需求,进而改变供求关系,对房价有助推作用。多种因素交织下,能不能出现拐点式的回升还有不确定性,但是进一步止跌回稳将是大概率事件,最好的买房时机可能就在最近。

政策原文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处室、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精神,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下调至3.7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5%下调至4.25%,下调0.25个百分点。

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建金[2009]16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为保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准确性,做好工作衔接,请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在利率调整期间做好以下工作:

(一)2014年11月22日之前,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毕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此次下调后的利率执行放款,请做好相关手续衔接和合同文本利率的修改工作。

(二)为确保利率调整的准确、安全、平稳,2014年11月24日至25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不办理贷款审批业务,但各行前台照常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11月26日起恢复办理所有贷款业务。

(三)请各行在贷款利率调整期间向贷款职工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此次利率调整的顺利进行。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我中心。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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