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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新政出台 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3成
来自: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1/25 8:54:45

继苏州、无锡、常州、扬州、泰州等省内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后,11月4日晚,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放宽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从之前的60%降到30%。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60%降到30%

《通知》中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此前,南京公积金对二套房贷款的规定是:还清首套贷款,并且购房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2平方米的,可以获得二套贷款的资格。

如今,二套房的门槛降低了,原先首付比例一律为60%,现在降至30%。不过条件是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2平方米,即三口之家打算换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现有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6平方米。

禁止对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

此外,《通知》还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纳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透露,南京市目前执行的贷款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参照这一规定,在南京购买三套房及以上的家庭,只要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申请使用,而最新发布的规定将这一“漏洞”堵死了。从这一方面来说,新政较之前是收紧了。

业内称目前是买房的好时机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已有超过30个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除极个别外,绝大多数是趋向宽松,例如降低首付、提高额度、放宽二套贷认定等。在江苏,苏州、无锡等城市也加入到公积金政策变化的行列中。

“符合央行、银监会放松房贷政策,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会盘活地方存量公积金,利于职工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表示,新政出台或会盘活公积金甚至吸引一批投资客入市。

在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看来,新政最大的看点,就是允许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了。10月份以来南京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开始转好,现在再出公积金政策,会让已经回暖的市场更加稳固。“目前库存在高位,但如果随着后期的逐渐去化,价格很可能随之上涨,因此目前市场回暖的初期阶段是买房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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