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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稳岗补贴申报指南
来自: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 9:38:25

一、补贴范围

在宁缴纳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

二、补贴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补贴标准

(一)按该企业及其职工补贴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二)同一个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三)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2015年已享受过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时应当扣除其已享受过的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四、补贴期限

      2015年起至2020年底。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稳岗补贴按年度申报,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njhrss.gov.cn/)申请,也可向所在区(含化学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

六、核拨流程

       稳岗补贴的审核工作在申报期内每月开展一次。

       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查表格的规范性与完整性,与申报单位核实确认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并将补贴申请录入系统;市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市财政部门审定、将资金拨付至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银行账户(如企业有社保缴费账户的,经企业确认后拨付至社保缴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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